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苏教高〔2013〕1号)

更新时间:2015-10-05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2162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

(苏教高〔20131号)


各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人才培养质量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最重要标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和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学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专业改革与建设
1.开展专业综合改革。支持高校开展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综合改革,依据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服务面向,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推进教学团队、课程教材、实践资源等专业内涵建设,深化培养模式、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环节的综合改革。加强高校相近专业、高校间同类专业的合作,开展以专业类、专业群为主体的重点专业建设,建设500个左右满足江苏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需要、彰显高校办学水平与特色的本科专业类和高职专业群。
2.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紧密结合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与招生、培养、就业联动的学科专业体系及动态调整机制。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根据国家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实行专业自主设置。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建立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对连续两年初次就业率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一段时间停招。
3.加强课程教材体系建设。围绕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构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开放共享的课程教材体系。加强课程资源开发,高职院校要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教材,加强项目课程、教材建设,不断丰富项目库、案例库,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选课要求。学校新开课数年均不得低于总课程数的3%,本科高校的总课程数一般不得低于10/每百名学生。优化课程结构,保证实践课程比例。创新课程组织、管理模式和资源配置方式,形成结构优化的课程教学团队。建立教学内容更新机制,及时将本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引入课程教学。遴选建设一批精品开放课程,加强课程资源共享系统和共享制度建设。建立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教材建设长效机制、教材评价选用机制,本着选优、选精、选特、选新的原则,遴选800十二五省级推荐教材(含双语教材)。
4.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鼓励研究性教学。本科院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专业必须带头开设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加强理论与实践融合,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加强综合性实践科目设计和应用,支持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建立能力和素质等多方面结合的学生学业成绩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不同类型和层次要求的评价方式,突出学习、实践、科研、创新等多方面素质和能力的考评,体现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改革和完善考试办法,建设公共基础课和部分学科基础课试题库,加强考试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