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5]19号

更新时间:2015-10-05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2101

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5]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掌握高等学校实验室状况和发展趋势,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同意(国统制〔201378号),2015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就2014/2015学年数据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的9个报表报送各项数据。其中,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 “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二、报送方式

2014/201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采取网上和函件相结合的方式。我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和北京化工大学提供网上报送的技术支持(技术咨询电话:010-6443900811)。

各高等学校须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无误后形成上报数据,使用该网站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报送数据。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登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审核本地区报送数据。审核无误后,将基表二、三、七和综表一、二的汇总打印表具函报送我司。

三、报送时间

2014/201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1012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高等学校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解决上报过

程中出现的问题。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座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于20159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ysc@moe.edu.cn

人:王振中李强

联系电话: 010-6609785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

邮政编码:100816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