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课程设计教学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6-09-05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3157

为加强课程设计管理,规范课程设计教学,提高课程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目标

1.使学生掌握一般设计方法及步骤,得到较为系统的工程设计初步锻炼,提高专业基本技能、巩固和深化所学理论知识。

2.使学生初步掌握分析计算、结构设计、工程绘图、查阅设计资料、运用标准与规范和应用计算机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3.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基础理论与生产实践经验,分析和解决实际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培养撰写科技论文的初步能力。

4.培养学生全面正确的设计思想、严谨认真的设计态度、系统科学的设计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二、教学管理

1.课程设计教学工作由二级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共同负责,以二级教学单位为主。

2.教务处负责全校课程设计教学的宏观管理,包括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审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协调教学组织、开展教学检查等。

3.二级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制(修)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课程设计教学大纲,加强课程设计教学的检查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专业系部负责课程设计教学任务的安排、课程设计任务书与指导书的审定、课程设计教学的过程监控等。专业系部应选派教学质量优良、工作作风严谨、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课程设计指导教师。

5.原则上每名教师同时指导课程设计不应超过两个自然班。课程设计指导教师要认真准备、科学选题、加强指导、强化管理,努力提高课程设计教学质量。

6.课程设计的全部教学资料(包括学生课程设计成果、课程设计成绩单等存档材料)按学校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三、教学要求

(一)选题与内容要求

1.课程设计选题与内容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大纲要求,使学生得到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

2.提倡结合生产实际、围绕工程应用进行选题,鼓励体现多门课程或本门课程多个知识点的综合性选题。

3.设计任务书的制订要结合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实际,工作量饱满,难度适当。

4.课程设计教学原则上应一组一题,每组学生数一般为58人。

5.课程设计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拟定,也可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商定。课程设计选题需经系部主任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指导教师职责

1.课程设计开始前,由指导教师根据教学任务书及教学大纲要求师进行选题。所拟定的课程设计题目应紧密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和工程实际,应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并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可供参考。

2.明确课程设计分组,按课程设计的教学要求编制和下达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任务书应包括设计题目、原始资料、任务要求、成果形式、进度安排和主要参考文献等。

3.为学生选用合适的课程设计指导书。课程设计指导书要明确本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设计内容、设计方法和步骤,提供必要的设计图表等。

4.负责学生考勤与纪律管理,注重因材施教,加强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学生在设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课程设计期间,指导教师每天上下午均应到场,原则上每天指导时间不少于3学时。

5.两周及以上时间的课程设计原则上应由任课教师组织答辩,具体安排由专业系部审定。课程设计答辩由学生自述设计完成情况和回答教师提问两个环节组成。

6.对学生提交的设计图纸、设计程序、设计说明书(论文)等成果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批改,写出评阅意见并签字备查。在评阅和答辩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做好课程设计成绩的评定工作,做好课程设计教学资料的整理及归档。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学习要求

1)修完相应的课程,成绩合格才有资格进行课程设计。

2)服从安排,明确课程设计要求,虚心接受教师指导,互相尊重,教学相长。

3)坚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有错必改、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发扬勤于思考、刻苦钻研、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学习精神,大力增强工程意识,努力提高设计能力。

4)按教学大纲、课程设计任务书要求,在指导教师统一安排和指导下,认真开展课程设计,独立完成设计任务,按时提交全部材料,积极参加课程设计答辩。

5)掌握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扎实,基本概念清楚,设计计算正确,结构设计合理,实验数据可靠,软件程序运行良好,设计绘图符合标准,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6)对有抄袭他人设计资料或请他人代做设计等行为的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不及格核记成绩,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纪律要求

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每天出勤不少于6小时。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2)爱护公物,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整洁、安静。严禁在设计室内打闹、嬉戏、吸烟和从事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

3)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将设计教室的水电门窗等关锁好。

4)对不遵章守纪的学生,指导教师将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停止其课程设计资格。

(四)课程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

1.在完成课程设计任务书中所要求的各项设计任务基础上,理工技术类的课程设计要求手工撰写课程设计说明书1份(一般不少于5000字),教文经管类课程设计要求手工撰写一篇完整的论文(一般不少于8000字)。

2.说明书(论文)一般应包括封面、任务书、正文及参考文献(资料)等内容,具体格式和字数要求由各二级教学单位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要求确定。

四、成绩评定

1.课程设计成绩按五级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成绩分布合理,其中,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20%、优良比例一般不超过60%

2.课程设计成绩可根据考勤与日常表现(20%)、设计图纸或程序的正确性(30%)、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质量(30%)、答辩正确情况(20%)等项目的完成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3.课程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依据是概念清楚,方案科学,结构合理,数据可靠,计算正确,设计图纸符合规范,设计程序运行良好,设计说明书(论文)文理通顺、撰写规范、分析深刻、结论合理的符合程度。

4.课程设计学生缺课达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其成绩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课程设计不合格,必须进行重修。

五、教学检查

1.课程设计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教师配备情况、课程设计的教学安排、指导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学生的日常表现、工作态度、设计质量和学习成效,以及设计教室的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状况等。

2.各二级教学单位和专业系部要切实做好课程设计教学的安排和质量监控工作,加强课程设计的过程管理与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课程设计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保证课程设计环节的教学质量。

3.学校课程设计教学的检查将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管理规定》,由教务处和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进行。检查形式包括查阅课程设计教学资料、设计现场巡查、师生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等。检查结果将形成课程设计教学检查报告予以存档,并及时反馈各二级教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