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学生实习守则
更新时间:2016-09-05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2129
一、充分认识实习的重要性,按培养方案和实习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参加实习,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二、服从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实习场所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范与环境保护,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
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退出,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按实习单位要求进行着装,禁止将食品、饮料等与实习无关的物品带入实习场所,保持环境卫生,爱护公物。
四、讲文明,懂礼貌,虚心学习,团结合作,保持适度交流,确保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须参加实习动员,了解实习的目的、内容与形式,明确实习的目标、要求与注意事项,并做好必要的安全与防护保障等准备工作。
六、实习过程中,不说笑、不打闹、不离岗、不串岗,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触动各类装备与器具。细心观察,勤于思考,注意收集资料,做好实习记录。实习结束时,应按要求将有关工具、器具放回原处,并做好整理与清洁工作。
七、实习结束后,要按要求整理实习日志、撰写实习报告,并按时上交指导教师批阅。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不得抄袭他人,不符要求者须退回重写。
八、在实习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或遇有突发事件,应按有关要求及时予以处置,并迅速报告指导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因违反安全规则和实习纪律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若造成国家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等,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九、实习考核成绩不及格或参加实习时间不足三分之二者必须重修。
十、对不遵守本守则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责令其停止实习,必要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