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5-19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2515

 

校教通〔201730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安〔20175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将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强教育、重整治”的工作要求,采用各二级学院组织自查自纠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核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请各有关单位加强重视,做好动员部署,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2.本次专项整治的检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和其它各种有危险隐患实验物料物品的采购、保管、使用,以及各种固体、液体、气体化学废弃物的处理等;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3.5月26前,各二级学院(直属教学部)由实验室工作分管领导负责按教育厅通知文件要求(附件1),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全面自查和深入排查,填报《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附件2),并根据自查情况逐条制定整治方案,填报《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撰写《高校危险化学品检查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4,整治方案作为自查报告附件)。

4.6月2前,教务处会同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对全校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整理和撰写各项上报材料。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于2017531日前将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稿发至:jwsj@oa.czu.cn。联系人:常睿,联系电话:85217637(内线57637)。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安﹝2017﹞5号).doc

附件2: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对照表.doc

附件3: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

附件4:高校危险化学品检查自查报告模板.doc

 

          教务处 实验室管理中心

            二○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