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化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更新时间:2017-09-01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2461

为确保化学实验室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化学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二级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化学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化学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化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和爆炸危险化学品、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与管制化学品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二、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化学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化学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安全工作,每月进行科室化学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化学实验室技术人员工作记录;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化学危险品使用的五双制度,存放、使用保管、记录台帐等;以及有毒废物的处理情况;化学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等。

三、化学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化学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化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验人员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使用人员的化学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化学安全事故发生。

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五、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作为实验室化学安全培训内容,杜绝各类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