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化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17-09-01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2488

为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调动和激励学生自己动手实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做好我院教学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在实验教学中的创新精神和实验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化学实验室本着实验教学改革的精神,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并逐步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

二、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实验室开放工作可采用以下形式:

1.完全开放制。完全开放的实验室主要是量大面广的基础实验,基础实验室应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时间安排等方面逐步实行全面开放。

2.部分开放制。部分开放实验室主要是专业实验室,除完成实验教学计划外,可有选择地接纳学生进入实验室做实验。对课程内实验要逐步做到全天候向学生开放。

三、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内容主要包括:学生自拟实验课题;教师科研课题;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小实验以及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

四、每学期开学初,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自选开放实验项目等向学生公布并征求学生报名。对学生自拟科技活动课题,实验室可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论证后,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指派教师进行指导。每学期开学后第五周开始组织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

五、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作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室开放时,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作好器材供应、教学秩序及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有关情况记录工作。在实验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六、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做好实验实施方案及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

七、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实验室需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各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开放管理工作,按学校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