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9-06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1195

校教通2021〕4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一)各中心实验室(实验中心)需根据2020-2021学年学校最新机构和人员调整后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实验教学项目、实验室人员、实验室基本情况等信息统计报表(附件1)。

(二)请各中心实验室(实验中心)于2021927日前,将信息统计报表(附件1)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jwsj@oa.czu.cn联系人:王鲲鹏、姜媛媛,联系电话:88510140(内线6140)。

二、注意事项

1.请根据《实验室项目及人员信息填报说明》(附件2)进行填报。其中,信息统计报表的表4中“实验所属学科”、表5和表6中“所属学科”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填写专业代码前4位,表5中“专业技术职务”依据《专业技术职务代码》(附件4)填写。

2.请各中心实验室(实验中心)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认真组织填写,加强报表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附件1 信息统计报表.zip

附件2 实验室项目及人员信息填报说明.pptx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xls

附件4 专业技术职务代码.xls

教务处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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