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2-08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1573
校教通〔2021〕68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45号)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根据学校近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的情况反馈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逐项核对并填写《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附件1)和《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
各二级学院要继续强化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填报报告,实事求是反映二级学院教学实验室每年基本建设和改进情况。报告格式请参照模板(附件3、4),报告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月4日前,将填报完成的(附件1~4)电子版发送至QQ:844287924。
联系人:姜媛媛;联系电话:88510140(内线:6140)。
教务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