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9-02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52
校实通〔2023〕9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附件1),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1.各中心实验室(实验中心)需根据2022-2023学年学校最新机构和人员调整后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实验教学项目、实验室人员、实验室基本情况等信息统计报表(附件2)。
2.请各中心实验室(实验中心)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信息统计报表(附件2)发送至教务处实验与安全管理科邮箱:syaq@oa.czu.cn。联系人:王文娟,联系电话:88510137(内线6137)。
二、注意事项
1.请根据《实验室项目及人员信息填报说明》(附件3)进行填报。其中,信息统计报表的表4中“实验所属学科”、表5和表6中“所属学科”依据《202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基本专业设置》(附件4)填写专业代码前4位,表5中“专业技术职务”依据《202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专业技术职务代码》(附件4)填写。
2.请各中心实验室(实验中心)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认真组织填写,加强报表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实验室管理中心、教务处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