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冬季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1-07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13
校实通〔2025〕1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校保卫处2024冬季安全检查通知要求,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24年冬季期末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本次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安全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拉网式排查。其中,产业学院实验室由所依托的二级学院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第二阶段由实验室管理中心牵头,联合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开展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现场检查安排在20周,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 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
2. 实验室应急保障预案;
3. 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4.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5. 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6. 实验教学收尾工作情况;
7.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管理情况。
三、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2. 各二级学院结合期末、寒假放假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特点,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的各项内容,全面梳理隐患排查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针对自查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二级学院要积极落实整改。严重安全隐患未排除,必须关(停)实验室或实验项目直至隐患排除。二级学院自查阶段完成后,需填写《二级学院实验室期末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1)。
3. 临近假期,各二级学院实验室需重点检查水、电等安全问题,及时排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教学实验室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及时封闭,实验室门上贴好封条,禁止非教学期间进入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假期需使用实验室的单位,经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能使用;同时,二级学院实验室负责人需填写《2024年寒假实验室开放汇总表》(附件2)。
4. 上述附件材料(附件1、2)于1月1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yaq@oa.czu.cn,纸质版材料经二级学院实验室分管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交至文新楼313室。联系人:王文娟,电话:88510137(6137)。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