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8-31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14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文件以及学校相关要求,为保证新学期开好学、上好课,确保校园实验室安全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开展秋季期初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中心牵头,协同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组成实验室现场检查工作小组,开展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现场检查时间安排在开学第2周完成,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包括安全检查记录、应急保障预案、安全责任体系、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隐患处理、实验设备管理情况、实验教学准备工作情况以及科研实验室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范围
主要检查危化品库、教学实验室、实训室、特种实验设备、科研实验室等。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二级学院领导亲自抓,带头深入基层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贯通各个环节,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隐患问题立查立改,切实消除风险和隐患,保证期初实验教学顺利开展。
2.结合上半年各类实验室检查工作要求,二级学院针对前期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排查、落实。抓紧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期初实验室安全自查及实验室现场安全排查工作,检查标准参考《高等学校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的内容。
3.针对二级学院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落实整改。严重安全隐患未排除,必须关(停)实验室或实验项目直至隐患排除。本次检查工作的自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5日)结束后需完成《二级学院秋季期初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并于9月5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yaq@oa.czu.cn,纸质版材料经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实验与安全管理科,地址:文新楼313室。联系人:王文娟,电话:88510137(6137)
附件2:常州工学院2025年秋季期初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xls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