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冬季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1-06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43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增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保障校园和师生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安 排,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冬季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分学院自查和学校联合检查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学院自查: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拉网式排查;

第二阶段为学校联合检查:由实验室管理中心牵头,联合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包括安全检查记录、应急保障预案、安全责任体系、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理、教学实验收尾工作情况、以及科研实验室管理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与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全面排查,整治隐患。临近期末及寒假,实验室值守力量薄弱,叠加冬季低温干燥等气候条件,实验室安全事故诱因增多、隐患关联性强、舆情风险升高。各二级学院要紧盯安全薄弱环节,全面掌握实验室存在的突出风险点和潜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深入开展排查与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或实验项目,须立即关停,直至隐患消除。自查完成后,请认真填写《2025年冬季期末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1)。

3.加强假期管理,严格开放审批。寒假期间,涉及危险操作的实验室原则上不得开放。确因创新创业等项目需使用的,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明确安全责任人,确保指导教师全程在场指导与监护。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试剂,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及门窗。教学实验室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应予以封闭并张贴封条,严禁非教学时段进入。科研实验室须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经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二级学院实验室负责人需填写《2025年寒假实验室开放汇总表》(附件2)。

4.上述附件材料(附件12)经签字盖章后于19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aq@oa.czu.cn,纸质版交至文新楼313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85101376137)。


附件1 2025年冬季期末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xls

附件2 2025年寒假实验室开放汇总表.xls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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