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8-31 作者:实验室管理中心 点击量:1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安全工作统一部署,为扎实筑牢新学期校园安全防线,保障实验教学、科研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秋季期初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本次秋季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由实验室管理中心牵头统筹,联合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实验室现场检查工作小组,开展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现场检查工作将于新学期第2周完成,各单位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重点核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全流程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常态化安全检查台账记录、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前期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实验仪器设备日常运维与安全管理、新学期实验教学筹备安全保障、科研实验室日常安全管控、危化品全流程规范管理等核心内容。

三、检查范围

覆盖全校所有教学及科研类实验场地,主要包括:危化品专用储存库房、各专业教学实验室、实训实训室、特种实验仪器设备作业区域、各类科研实验室、校企共建实验实训场地等。

四、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严守实验室安全红线底线,坚决杜绝麻痹思想、松懈心态和侥幸心理。学院分管领导牵头抓总、亲自部署、带队排查,逐层逐级压实安全责任,覆盖所有实验室、所有岗位、所有环节,全面掌握实验室安全现状,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清零,全力保障新学期实验教学、科研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2. 各二级学院要对照上半年及本学期上级、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对前期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回头看逐一核验,确保现有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全面开展2026年秋季期初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组织专人对本院所有实验场地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安全排查,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附件1)标准逐项核查、对标整改。

3.各二级学院针对自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积极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立即整改的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必须立即暂停使用、停止开展相关实验活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待隐患彻底排查整治到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本次自查阶段为即日起至96日,各学院需按期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填报《常州工学院2026年秋季期初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于9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扫描版发送至邮箱syaq@oa.czu.cn;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85101376137)。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年).pdf

附件2.常州工学院2026年秋季期初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xls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6831